南京要债公司:抵押优先受偿范围是什么?
抵押优先受偿范围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。
若合同明确规定,就按此确定范围。
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,范围通常包括主债权、利息、违约金、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。
主债权是基础法律关系产生的原本债权;
利息分法定和约定两种;
违约金是违约方需支付的款项;
损害赔偿金是对债权人损失的赔偿;
实现抵押权费用如评估、拍卖费等。
案情回顾:
小何向小李借款50万元,双方签订借款合同。同时,小何以自己的一套房产为该笔借款向小李设定抵押,并签订了抵押合同,但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抵押优先受偿范围。借款到期后,小何未能按时还款,小李欲行使抵押权。小何认为抵押优先受偿范围仅为50万元本金,而小李则认为还应包括利息、违约金等。双方因此产生争议。
案情分析:
1、根据法律规定,抵押优先受偿范围由当事人约定;无约定时,一般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、违约金、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。在本案中,抵押合同未明确约定担保范围,应按法定范围确定。
2、主债权为小何向小李借款的50万元本金,是基于借款合同这一基础法律关系产生的原本债权。小李要求的利息、违约金等,若符合法定或合同约定情形,也应包含在抵押优先受偿范围内。所以,小李的主张有法律依据。
邹城市是山东省直辖县级市。位于山东省西南部,地处东经116°24′—117°30′,北纬35°11′—35°32′,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思想家、教育家孔子和孟子的诞生地,素称“孔孟桑梓之邦,文化发祥之地”。邹城东倚沂蒙山区,西临鲁西平原,南襟徐淮要冲,北枕泰岱南脉与鲁都曲阜毗邻,总面积1613平方公里,城市建成区面积24平方公里。邹城地势东高西低,山区峰峦叠嶂,丘陵逶迤起伏,平原沃野千顷,三种地貌各占三分之一,属暖温带过渡型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气候温和,风光秀丽。邹城古称“邹鲁圣地”,是中国儒学发源地,夏代属九州徐州之域,秦朝开始设置“驺县”,历汉、晋、南北朝,及唐初改“驺”为邹,称邹县,沿袭至1992年10月,撤县设市,称邹城市。邹城历史文化悠久,旅游资源丰富,是一座有着三千年历史的文化名城。这里人杰地灵、英贤辈出,有三迁择邻、断机教子的世代贤母——孟母,有被赞为“功不在禹下”的儒学亚圣——孟子,有被传为世代佳话、“凿壁偷光”刻苦治学的西汉经学家匡衡……悠久的历史,灿烂的文化,为邹城留下了大量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,境内共有各类文物古迹300余处,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,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。饱经岁月沧桑还依然展示着往昔风采的“三孟”(孟庙、孟府、孟林)古建筑群,佛教文化及书法艺术精品“四山”摩崖刻石,京南江北最大的地下宫殿——明鲁荒王陵,被誉为“邹鲁秀灵”、“岱南奇观”的历史文化名山——峄山……丰富的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交相辉映,形成了邹城独具特色的“山·水·圣人”综合旅游区,是研究中国与东方文化的“历史博物馆”和著名的文化旅游胜地。